董事會&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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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董事會成員名單

本公司董事會考量成員多元化方針,由9席產學經驗豐富之董事組成,具備商務、資訊、會計及法律等經驗,其中設有三席外部獨立董事,董事會依法至少每季召開一次,有關會議召開情形及每位董事出席率,請參考各年度年報及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屆任期由民國111年6月10日至民國114年6月9日。

董事會權責:

本公司之董事會應指導公司策略、監督管理階層、對公司及股東負責,其公司治理制度之各項作業與安排,確保董事會依照法令、公司章程之規定或股東會決議行使職權。

董事會專業性及獨立性:

本公司訂有「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並採行「候選人提名制度」,所有董事候選人進行提名及資格審查,並由董事會決議通過後,送請股東會選任之。依據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20條,董事宜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需之知識、技能及素養。為達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標,董事會整體宜具備之能力如下:(1) 營運判斷能力。 (2) 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 (3) 經營管理能力。 (4) 危機處理能力。 (5) 產業知識。 (6) 國際市場觀。 (7)領導能力。 (8)決策能力。

董事會多元性:

為強化公司治理並促進董事會組成與結構之健全發展,本公司訂定之「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20 條,調整「董事會成員多元化之政策」,政策指出:董事會之組成應考量公司營運架構、業務發展方向、未來發展趨勢等各種需求,並宜評估各種多元化面向,例如:基本組 成(如:性別、年齡等)、專業經驗。

現任董事會由9 位董事組成,一般董事均有擔任上市櫃公司之董事或總經理等重要管理職務經驗,除擁有經營企業管理實務經驗外,均具備領導決策、危 機處理及國際市場觀,其中3 位獨立董事中陳威宇獨立董事具有會計師資格,林德瑞獨立董事為中正大學法學教授,陳素蘭獨立董事為巨思文化執行長,分別具有財務會計、法律實務、產業知識及營運判斷等專業。

本公司注重董事會成員組成之性別平等,並以提高女性董事席次至22% 以上為目標,目前董事會成員男性占89%(8 位),女性占11%(1 位),未來將盡力增加女性董事席次,以達成目標。

董事會成員之接班計畫及運作

(1) 本公司「公司章程」明定董事之選舉全面採候選人提名制度,並於「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及 「董事選舉辦法」明定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並就公司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擬訂多元化方針,包括但不限於基本條件與價值、專業知識技能等兩大面向之標 準。

(2) 本公司一階主管以上人員為重要管理階層,負責組織內相關經營管理業務,各管理層級皆設有職務代理人,重要管理階層除應具備必要之專業技能及經歷背景外,其價值觀及經營理念需與本公司企業經營理念『誠信正直、專業服務、團隊合作、樂在工作』相符。

(3)為培育重要管理階層及其接班人,培訓機制上除專業能力,亦安排參與內部定期重要經營管理會議、並於會議中安排主管們進行公司組織文化與經營管理的領導實務分享交流,另一方面,藉由內部高階主管多年的領導經驗,分享公司組織文化與經營管理的領導實務。

(4)本公司每年執行員工績效考核,透過平日觀察及績效評估,了解應強化之處、個人發展 需求及公司期望,以考核結果作為日後接班規劃之參考。

(5)現任總經理魏茂發先生於2014 年加入經營團隊,歷任副總經理職務,於2016 年進入董事會,於2022 年接任總經理職務。

設定至少 1 席女性董事,及整體董事會專長面向需包含企業策略、會計與稅務、財務金融、 法律、行政管理及生產管理。 本公司訂定董事候選人名單之甄選過程皆須符合資格審查與相關規範,以確保當董事席次產生空缺或規劃增加時,能有效地鑑別及選出合適的新任董事人選。

審計委員會成員名單

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每季至少召開一次,有關本委員會會議召開情形及每位委員之出席率,請參考各年度年報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本屆任期由民國111年6月10日至民國114年6月9日並推舉陳威宇先生擔任召集人。

召集人陳威宇獨立董事具有會計師資格,林德瑞獨立董事為中正大學法學教授,陳素蘭獨立董事為巨思文化執行長,分別具有財務會計、法律實務、產業知識及營運判斷等專業。

審計委員會權責: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由3 名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旨協助董事會執行監督職責及行使證券交易法、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之職權,並定期與公司之簽證會計師進行交流並就簽證會計師之選任、獨立性及績效進行審核。同時,公司內部稽核人員會依據年度稽核計畫定期向審計委員會提報稽核彙總報告,審計委員會亦定期對本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內部稽核人員及其工作進行考核。

審計委員會於111 年舉行了7 次會議,審議的事項主要包括:內部控制制度暨相關之政策與程序、 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重大資金貸與背書或保證、 募集或發行有價證券、 簽證會計師資歷、獨立性及績效評量、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政策:

(一) 內部稽核主管每年至少四次向審計委員會報告內部稽核情形、作業事項及改善辦理情形;若有重大異常事項時得隨時召集會議。

(二) 會計師每年至少四次向審計委員會就本集團財務及整體運作情形及內控查核情形報告,並針對有無重大調整分錄或法令修訂充分溝通。

l薪酬委員成員名單

薪酬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每年至少召開二次,有關本委員會會議召開情形及每位委員之出席率,請參考各年度年報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本屆任期由民國111年6月10日至民國114年6月9日並推舉林德瑞先生擔任召集人。

薪酬委員會權責:

薪酬委員會以獨立超然角度為公司建立與績效連結的薪酬制度,忠實履行董事會所賦予之職權,訂定並定期評估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並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與決議。

公司治理組織架構:

                        

l董事會&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運作情形     

  1. 董事會&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運作情形
  2. 董事會重要決議
  3. 獨立董事與稽核主管及會計師溝通摘要 
  4. 董事成員多元化政策應具備之整體能力及落實執行
  5. 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評鑑執行情形

為落實股東資訊對等,於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及內部重大資訊處理暨防範內線交易管理作業程序增訂規範內部人於獲悉公司財務報告或相關業績內容之日起之股票交易控管措施,包括(但不限於)董事不得於年度財務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和每季財務報告公告前十五日之封閉期間交易其股票。上述股票交易控管措施均於召開通過財報董事會前事先通知並要求內部人須依規辦理,111年分別於111/1/28、4/19、7/19、10/17,112年於112/1/30事先通知及要求內部人須依規辦理,本公司內部人均無於封閉期間交易股票之情事,另本公司每年至少一次對現任董事、經理人及受僱人辦理「防範內線交易管理辦法」、「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及相關法令之教育宣導,對新任董事及經理人則於上任後3 個月內安排教育宣導,對新任受僱人則由人事於職前訓練時予以教育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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